在實現官僚體制改革的背景下,有必要改變三寶壟國立理工學院內部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文化,這些變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組織領導者和個人成員的真正模範行為的存在在三寶壟州立理工學院內,從領導層到員工,個人或組織團體的角色是推動變革並在工作環境中充當榜樣。
考慮到這些因素,三寶壟州立理工學院院長根據 RI Menpanrb RI 2014 年第 27 號法規(有關政府機構變革推動者發展指南)組建了三寶壟州立理工學院變革推動者。組建的變革推動者人員如下:
- 蘇瓦諾、S. Sos.、MIKom。
- Aris Nuryoko,S. Kom。
- Bambang Sumiyarso,ST,MT.
- Siti Mutmainah, SE, M.Sc.
- Supanto,SE,理學碩士
- Nugroho Joko Usito, S. Kom., M. Kom.
變革代理人的任務是:
- 作為催化劑,其職責是為 Polines 的所有員工提供信心和理解,讓他們了解朝著更好的方向進行變革的重要性;
- 作為變革推動者,其工作是鼓勵和動員員工參與變革,以實現更好的工作單位;
- 作為解決方案提供商,其工作是為 Polines 內部在變革過程中遇到障礙的員工或領導者提供替代解決方案;
- 作為調解人,其工作是幫助加快變革進程,特別是解決在實施官僚體制改革中出現的問題,並促進與變革進程相關的單位內外各方之間的關係;
- 作為聯絡員,負責連接Polines環境中的員工和決策者之間的雙向溝通;
- 作為一個在思想、行為和成就方面可以作為個人榜樣的榜樣;
- 向三寶壟州立理工學院院長提交活動結果報告。